中国海关出入境规定

时间:2014-11-18浏览:1752设置

 

一、出境

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1)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2)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3)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4)货物、货样、广告品;

5)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二、入境

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1)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2)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3)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

4)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

5)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6)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7)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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