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时间:2012-08-15浏览:281设置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协助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汉办[2010] 899号),今年国家汉办将继续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学志愿者,其中我省将推荐30名候选教师,参加由国家汉办组织的选拔和面试。该项目旨在教授汉语,传播中国文化,增进中美人民之间友好和友谊。参加该项目的志愿者是友好的使者,须具有无私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有独立工作能力,请各单位务必严把政治关,推荐优秀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月4日―1月15日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健康体检要求;
(3)志愿参加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项目,符合《2011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志愿者项目》(附件)报名条件,能够履行《项目》中规定的教师职责;
(4)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语言教学经验;
(5)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在全英文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人选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并根据当地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鼓励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推荐人选。高校教师候选比例不得超过本省(市)名额的15%, 即5名候选人。
2、报送材料
(1)《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可登陆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org下载)。请被推荐人选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在职中小学教师需报人事主管教育局签署意见后上报。
(2)主管校长手写并签名中文推荐信,不少于600字;
(3)《健康史及体检表》(可登陆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org下载),英文填写,并有三甲医院执业医师签字;
(4)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如有);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8)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9)校方出示的截至2011年6月满三年以上(含三年)语言教学工作证明;
(10)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在A4纸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处。
四、初选
被推荐人选经我厅初步审核筛选后报送国家汉办,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面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保证金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
七、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将为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将提供免费住宿和工作期间的交通,或提供住宿交通补贴,由志愿者自行安排食宿。
派出单位应为其保留国内公职,工龄连续计算。志愿者教师在赴任前自行与原单位协商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问题,国家汉办不承担协调义务,但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九、我院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供所在系部同意参加此项目的书面报告。
 
联系电 话:63920143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