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暑假期间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4-06-17浏览:519设置

 

校属各单位:

      按照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校部分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必须要组织人事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为了顺利办理暑假期间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入境备案人员范围:1、副处及以上干部(含离退休处级干部)2、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含校聘教授、副教授)3、涉密人员。

二、教职工出国(),必须严格遵守《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出国()管理规定》(郑轻院党[201154)有关规定(详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政策法规”)。《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可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主页下载。

三、为了不影响您的出行,请准备在暑假期间办理因私出国(境)旅游或探亲的教职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校内审批手续。务必于2014627日前递交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暑假期间暂停办理。

联系人:韩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话:63556926

        訾琳溁(人事处) 电话:6362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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